关于公示2011年广东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
企业生产规模情况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2011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》中经济技术标有关规定,企业生产规模以主营业务收入排名为依据赋分,现将企业排名情况(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的《2010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》主营收入化学药品前400名,中成药前300名,生化制品前100名。详见附表)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于2012年2月15日下午17:30时前将申诉材料(加盖公章)由被授权人递交至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。
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
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